2012年5月3日星期四

一个马华党员集体保险计划


前言:
马华中央委员会于2012 年4 月26 日会议中议决,为全体党员购买集体意外保险,向全体党员提供保障。 在有关计划下:
  1. 意外去世党员的家属将获得1万令吉赔偿及4千令吉丧礼补贴;
  2. 非意外去世党员的家属可获得4千令吉丧礼补贴。
  3. 局部残障党员可获得5千令吉赔偿。
有关保费由马华支付,党员无需缴付任何费用。
细则:
  1. 申请者的资格
    1. 截至2012年4月30日的有效党员;
    2. 凡于2012年5月1日后申请入党者,年龄必须介于18到75岁,并获得会长理事批准满3个月者,方能参与
    3. 凡退党、党籍被冻结或被开除者,将自动失去在此保险计划下所享有的保障。
  2. 申请程序
    1. 必须填妥“1个马华”党员集体保险计划表格、受益人资料,并连同以下文件/附件一同寄到马华总部秘书处。相关文件包括:
      1. 申请者大马卡(MyKad)正背面副本;
      2. 受益人大马卡(MyKad)或国际护照正背面副本;
    2. 表格及/或文件不完整者,恕不处理。
  3. 保单生效期
    1. 总保单有效期从2012年5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;
    2. 党员受保有效期,从总部秘书处收到及审核有关党员的完整表格及文件后,提呈保险公司,即开始生效至2013年4月30日。
  4. 赔偿项目
    1. 意外死亡 :RM10,000.00
    2. 终身残废 :RM10,000.00
      1. 失去双手或双脚或双眼
      2. 失去一只手和一只脚
      3. 失去一只手或一只脚和一只眼
      4. 完全瘫痪或永久卧床
      5. 永久伤残,没有办法工作
      6. 因事故失踪超过1年者;
    3. 局部残废 :RM 5,000.00
      1. 失去其中一只手或脚
      2. 失去一只眼睛的视力
    4. 抚恤金 :RM 4,000.00
      1. 自然死亡、生病或意外死亡者;
    保单不包括由以下危险性运动所导致的残废和死亡:
    1. 打猎、爬山或攀岩(使用绳子和辅助仪器)、飞行(除了飞机的乘客和机组人员)、任何形式的赛车、跳伞、潜水、洞穴探险运动以及冬季运动如溜冰等;
  5. 受益人
    1. 必须是直属家庭成员,如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、兄弟姐妹等;
    2. 有吸毒、赌博等恶习、破产及道德品质差的人士,不宜被指定为受益人;
    3. 最多可以委任3名受益人(唯必须注明每名受益人的赔偿金分配额)。
  6. 见证人
    1. 有关州联委会/区会/支会的主席、署理主席、秘书、组织秘书、马青团长或妇女组主席
    2. 国、州、县、市议员
    3. 选区协调员
    4. 各州联委会/区会执行秘书
    5. 总部职员
  7. 索赔程序
    1. 受保人/受益人必须在残废或死亡发生后30天内将填妥“索赔表格”及相关文件提呈马华总部秘书处处理后,转呈相关保险公司;
    2. 所需文件如下:
      1. 意外死亡
        1. 死亡证书;
        2. 警方报案书;
        3. 葬礼准证;
        4. 验尸报告;
        5. 受益人大马卡(MyKad)或国际护照正背面副本;
      2. 抚恤金:
        1. 死亡证书;
        2. 受益人大马卡(MyKad)或国际护照正背面副本;
      3. 终身残废、局部残废
        1. 警方报案书(如有);
        2. 医药报告;
        3. 医疗收据正本;
        4. X-光片(如果身体有任何严重损);
        5. 受益人大马卡(MyKad)或国际护照正背面副本;
    3. 保险公司在审核索赔申请无误后,才会以支票形式发出赔偿金,支票抬头将写明受益人姓名。
  8. 申请/索赔表格
    1. 相关表格可以从马华官方网站(www.mca.org.my)及马华面子书(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#!/MCAHQ)免费下载。
    2. 表格分类:
      1. 申请表格
      2. 索偿表格
        1. 抚恤金;
        2. 意外死亡、终身残废、局部残废;
**马华总部保留一切条规的增删权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