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2月25日星期四

直辖区马青派八人赴回教党总部,十五分钟呈备忘录抗议胡桑言论

回教刑事法课题再掀波澜,马青联邦直辖区州分团也破天荒地在今午派遣8名代表,前往回教党位于吉隆坡拉惹劳勿路的总部,提呈备忘录**回教党副主席胡桑慕沙发表民联执政中央后,必实施回教刑事法的言论。
马青直辖区分团一行人是团长周连琼的率领下,前往回教党总部提呈备忘录,并由回教党青年团秘书阿末沙迪(Ahmad Sabki)代表回教党主席哈迪阿旺接领。他宣读备忘录内容说,要在多元种族与宗教的马来西亚社会施行回教刑事法,是无法让人接受的,造成国家不安与人民恐惧,而且也会导致外资却步。
“联邦直辖区马青反对任何侵犯联邦宪法的建议。”
他希望回教党领袖在发言时能顾及多元社会的敏感性。
他在呈交备忘录后于回教党总部内召开记者会时这么表示。出席的其他直辖区马青领袖包括署理团长叶天海、副团长陈治平、秘书林熙杰以及副财政沈永平。